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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: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(网吧)年审通知

古城热线  2009年12月09日 08:59  燕小6   新空气交流群 127096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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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

关于对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(网吧)

进行年度审验的通知

全市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:

为了加强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,规范网吧经营行为,根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我支队决定于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元月15日对全市网吧进行2009年度审验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年审的范围:

审验合格至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(网吧)。

二、 年审时须准备的材料:

1、网吧的工商营业执照(副本)原件及复印件;2、所在地公安分、县局消防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;3、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4、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《网吧授权书》原件及复印件;5、《陕西省网吧安全证》正、副本;6、符合网吧实名管理要求的计费系统使用证明。

三、 年审办法:

1、法人代表、业主或负责人到年审地点递交上述材料进行审核;2、领取并如实填写《网吧安全证年度审验登记表》;3、对网吧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情况进行核查,要求网吧安全技术措施全年正常在线率需达到80%以上;4、网吧按要求落实实名上网制,安装并正确使用最新版(2009年12月经公安认证)计费系统;5、对符合条件的网吧给予审验盖章。

四、 年审地点:

雁塔区西斜七路亨瑞酒店7层A09室(太白路与科技路十字向东100米路北、太白加油站对面)。

公安机关对未按规定安装或擅自删除、卸载、干扰网吧实名登记管理系统、日志留存系统,不按规定落实实名登记,以及安全通道不畅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审核标准的网吧,暂缓或不予年审;对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年审的网吧,将依法予以查处。

联系电话:86755469、86755470、86755457,88240069。

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

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

Tag: 网吧政策 网吧年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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